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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标预告

松桃苗族自治县2015年大兴镇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施工招标

地区:西南  贵州 类型:招标预告

发布时间: 2016年07月21日 招标编号: 201607211025029007

松桃苗族自治县2015年大兴镇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施工招标
招 标 人 松桃苗族自治县教育局
代理机构 贵州诚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
开标时间 2016年7月19日9:00分
开标地点 松桃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
第一中标候选人 贵州梵净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
商务分 总分 86.27
项目经理 龙登明
报 价(元) 5497609.98
第二中标候选人 贵州鸿宇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
商务分 总分 85.12
项目经理 张建波
报 价(元) 5470600.55
第三中标候选人 贵州天轲工程建设有限公司
商务分 总分 84.7
项目经理 杨刚
报 价(元) 5497609.98
公 示 期 2016-7-20 至 2016-7-22
公示说明 根据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》(七部委局11号令),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、法规和规章的,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。
    投诉人投诉时,应当提交投诉书。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
    (1)投诉人的名称、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;
    (2)被投诉人的名称、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;
    (3)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;
    (4)相关请求及主张;
    (5)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。
    投诉人是法人的,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;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,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,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。
    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,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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